找到相关内容1458篇,用时10毫秒. ·把佛教导航设为主页
  • 世界各国的佛教(2)

    寺大众生活,及作丛林常住的资产。化缘所得的款项账日,一切交付知客、库头,登记账册,转交住持处理。化主每每可以终年游方外出,比较清闲。  (10)执掌劳役的僧众: 执役僧若干人,担任劳动杂役的事务,...

    不详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23085467822.html
  • 浅谈中国雕塑史(二)

    石刻的精品当属布袋和尚,民间俗称为“大肚弥勒佛”,成为富足、欢乐、喜庆的象征,为信奉者所喜爱。据说他的生活原型是一个叫契此的和尚,常独自策仗背曩行乞化缘,形象疯癫,市人皆认为他是弥勒佛显身,倍加供奉。...

    不详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23482768160.html
  • 王恩洋:唯识通论

    ,次述诸宗宗义。  我佛说教,殊胜真实;依而行之,断障证果;可尊,可崇,可依,可恃,故名宗也。然佛在世,以一切智应一切机,以一音声说一切法,是故机感虽殊,宗唯是一。自化缘既毕,金躯匿影,于是传法摄生者...

    王恩洋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23550968365.html
  • 依通、别、圆三教看佛家的“中道”义

    大乘。慈悲心充至极至,就是达到有一众生不成佛,我也誓不成佛的境界。要成佛就必须就一切法而成佛,那慈悲的宏愿是多么的豁太。所以,通教的灰断佛,在成佛解脱上以“化缘已尽,灰身入灭”的方式成佛,证明其佛性的...

    牟宗三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23593768594.html
  • 景德传灯录(普慧藏本)卷二

    藏偈曰:“真性心地藏,无头亦无尾。应缘而化物,方便呼为智。”   尊者付法已,即辞王曰:“吾化缘已终,当归寂灭。愿王于最上乘,无忘外护。”即还本座,跏趺而逝。化火自焚。王收舍利,塔而瘗之。当东晋孝武帝...

    不详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00033268757.html
  • 天台宗传承资料(1)

    。嘉定六年。以营观室。行化吴中。至松江弟子行一庵。谓其徒曰。吾化缘毕此。即右胁安庠而化。时十二月八日也。藏龛于慈云塔旁。师三衣准律。五辛刚制。道力纯至幽明俱感。格邪拯滞除瘵息疠。一有祈叩无不得愈。常谓...

    不详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00403669610.html
  • 三论游意义

    三论游意义 硕法师撰   略有开四重(一明经论游意。二明四论大归。三明中观宗者。四明无方问难也)   第一明经论游意者。略明三种。一者明人论菩萨不同。二明诸经论不同。三者所化缘利钝不同也。此即是佛菩萨因缘。经论因缘。能所因缘也。人即是释迦作佛行化。若是龙树即是菩萨行化。有佛应有菩萨。有菩萨应有佛。所次非菩萨。行化有佛即不菩萨。佛行化故。二智方便益物。以菩萨行化故。二慧被缘。二智益物。故...

    硕法师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00411969657.html
  • 论天台圆融哲学的功用性

      “三道轮迴,生死本法,故为初。若欲逆生死流,须解三识、知三佛性、起三智慧、发三菩提心、行三大乘、证三身、成三涅槃,是三宝,利益一切,化缘尽,入于三德,住秘密藏云云。” [19]   众生皆是从凡地...

    不详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00541169907.html
  • 中日民间目连故事及目连文化比较

    所),山东梆子《目连僧出家》(抄本,藏山东省艺术研究所),昆剧《恩凡》(有《缀白裘》本),京剧《双小山》(有钮骠梭注本)、《目连救母》、《滑油山》、《戏目连》、《定计化缘》、《游六殿》、《雷打十恶》(...

    郑土有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00580370111.html
  • 明朝宗教史之——衰微中起伏的佛教

    限制(共9条):僧合避者:不许奔走市村,以化缘为由,致令无籍凌辱,有辱佛教。若有此等,擒获到官,治以败坏祖风之罪(第1条)。  寺院庵舍,已有砧基道人,一切烦难答应官府,并在此人。其僧不许具僧服入公所...

    不详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01041270217.html